关于开展侨情调查的通知

2023-05-12 15:25:55 来源: 点击数:


 

各院级单位党委(总支):

 

根据上级通知,拟在全校以院级单位党委(总支)为单位开展教职工侨情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侨眷,是指在海外有亲属的人员,侨眷具体是指海外华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二、工作要求及说明

请各院级单位党委(总支)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做好侨情调查和信息登记工作,同时要妥善保存调查资料,严格保密调查对象信息。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5月19日(下星期五)前,将信息登记到《侨眷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到指定邮箱(673966590@qq.com); 没有以上人员情况的,也必须零报告;2021年底已报送名单若无新增人员的只需报告,联系电话:8985693。

党委统战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