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学校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委工作部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等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职 能 |
职 责 |
统战综合管理 |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拟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督查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3.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 4.负责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主动联系交友,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 5.负责各级党外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统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工作交流。 7.负责统战工作的宣传报道。 8.负责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及工作实践创新。 9.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统战信息。 10.协助做好党外干部的举荐、考察和使用。 |
党派团体工作 |
1.支持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联会、侨联等统战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2.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统战团体及各级党外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出力献智。 3.协助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4.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等统战对象的统战工作。 |
民族宗教事务 |
1.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及帮扶工作。 2.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管控,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
港澳台事务 |
1.负责学校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联络和接待工作。 2.负责师生往来港澳台证件办理的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 3.协助办理师生因公赴港澳台证件。 |
其他 |
1.负责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改革发展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廉政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业务公开。 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