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路运维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我校修远楼、图书馆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项目编号:D2022033)的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经查证非该公司在岗人员,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我校依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了湖北省高路运维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同时经处内研究,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对湖北省高路运维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取消湖北省高路运维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
2.将湖北省高路运维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我校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将湖北省高路运维科技有限公司不诚信行为在我校官网进行公告;
4.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两年内,禁止湖北省高路运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任何形式参与我校一切采购招标活动。
希望各供应商以此为戒,诚实守信,依法投标,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特此通报。
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