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报(鄂政办电〔2014〕135号)精神,我校2015年元旦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1月4日上第十七周星期五的课,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安排。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及值班工作,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务必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学校领导和院办、保卫处值班人员。
3、各教学单位在放假前务必做好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外出活动。学生如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须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
4、各单位务必将值班安排表于12月29日17:30之前报党办、院办和保卫处(发布范围仅选“党办、院办”和“保卫处”,不用选取“所有部门”),值班人员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