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恩施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恩施州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卫生计生办发【2016】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学校计生办
2016年9月5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