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第四次会议特别会议集中讨论学校章程
我校第七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特别会议在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学校章程进行了讨论。学校党委书记吴建清,党委副书记顿祖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刘芳震,原党委书记胡茂成,副校长邓磊,校长助理、组织部部长祝建波,党办、校办主任洪雁,工会常务副主席梁玉祥以及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中拉开帷幕。吴建清发表讲话。他介绍了学校章程在准备、起草、修订完善阶段的工作过程,他指出,我校章程草案具有法制性、民主性、可行性、前瞻性四大原则,突出体现学校特色。关于学校章程制定,他表示,章程制定既是国家层面的制度要求,又是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内在要求,吴建清提出:学校章程体现法律精神,是高校办学的根本大法;学校章程建设与学校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要正确对待并贯彻执行学校章程。他强调,大学章程制定是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强和谐过程,广大代表必须本着对学校未来负责的态度认真讨论,凝聚广大师生智慧,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完善章程文本。
发展规划处处长廖云在会上作《< 湖北民族学院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草案)说明》。他就我校章程草案制定依据与意义、总体结构与主体内容、章程的主要特点作介绍。
随后,六个代表团分组进行了讨论。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邓磊对讨论情况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一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定位需进一步凝练;二是学校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明晰;三是章程文本表述需进一步修改。他表示起草班子将会详细梳理问题,认真研读与仔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