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职责、工作制度 .doc
为了加强保安队员管理,维护保安队伍形象,切实做好学校安保工作,保护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湖北民族学院和恩施市保安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处事果敢、公平正义,以理服人。
三、警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得体、精神抖擞、文明执勤、态度热情。
四、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串岗、擅自调岗;严禁在岗位上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将家属、小孩带至工作岗位。
五、严格履行好上、下班交接登记手续,记录完整、真实、字迹工整。交接班严禁早退、迟到,就餐时间为40分钟,就餐前交待好值班学生应注意事项。
六、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做好劳动值勤同学的表率,带领学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负责在岗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维护和保持好岗位、门卫室以及周边区域的秩序和清洁卫生。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脱岗或请人代岗,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换岗。
三、严格执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结合本门岗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除学校校车、公务车和已经办理通行许可手续的外来车辆以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从正大门进入。
2、严禁各类推销物品、无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散发张贴广告、收购废品、遛狗及其他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3、维护学校大门两侧以及大门至街面之间区域的正常管理秩序,严禁车辆及物资乱停乱放和任何形式的摆摊设点。
4、对携带较贵重物品出校园的人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凭当事人有效证件详细履行登记、放行手续,对行迹可疑者要严格盘查、扣留或连人带物交保卫处处理。
5、维护本门岗及周边通行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对于骑乘自行车的人员,必须示意并要求其下车推行出入;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行闯岗、交通肇事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处理。
6、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五月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脱岗或请人代岗,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换岗;认真填写当班值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结合本门岗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挥、引导车辆按照行驶路线进出校园,严禁各类推销物品、无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散发张贴广告、收购废品、遛狗的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内。
2、对携带较贵重物品出校园的人员及车辆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凭当事人有效证件详细履行登记、放行手续,对行迹可疑者要严格盘查、扣留或连人带物交保卫处处理。
3、维护本门岗及周围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严禁车辆违规停放,确保道路畅通;对于骑乘自行车的人员,必须示意并要求其下车后推行出入;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行闯岗、交通肇事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处理。
4、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五月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认真核查车辆出入通行证,规范操作道闸升降程序,严格按照《车辆进入教学区限时规定》放行车辆。除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水电工程抢修车以及出示了《不限时通行证》的后勤服务车、校内公务车等车辆以外,其他车辆必须按规定时段放行;严格禁止两轮、三轮摩托车和各种电瓶车入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的车辆必须办理临时通行许可手续后,方可予以放行。
三、维护本门岗及周围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严禁车辆违规停放,确保道路畅通;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行闯岗、交通肇事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处理。
四、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五、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认真、详细填写当班值班记录。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五月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脱岗或请人代岗,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换岗;认真填写当班值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结合本门岗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各类推销物品、无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散发张贴广告、收购废品、遛狗的人员进入校内。
2、对携带较贵重物品出校园的人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凭当事人有效证件详细履行登记、放行手续,对行迹可疑者要严格盘查、扣留或连人带物交保卫处处理。
3、维护本门岗及周围治安秩序,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处理。
4、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五月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脱岗或请人代岗,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换岗;认真填写当班值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结合本门岗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除消防车、救护车、水电工程抢修车以及出示了《通行证》的后勤服务车、校内公务车等车辆以外,严禁其他各类推销物品、无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散发张贴广告、收购废品、遛狗的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内。
2、对携带较贵重物品出校园的人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凭当事人有效证件详细履行登记、放行手续,对行迹可疑者要严格盘查、扣留或连人带物交保卫处处理。
3、维护本门岗及周围治安秩序,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处理。
4、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五月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脱岗或请人代岗,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换岗;认真填写当班值班记录。
三、切实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保护本校教职工人身及财物安全,结合本门岗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车辆通行及交通秩序管理,指挥、引导院内教职工车辆安全、有序出入和在院内规范停放;严禁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进入或长时间占位停放;严禁各类推销物品、无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散发张贴广告、收购废品、遛狗的人员及车辆进入。
2、对携带较贵重物品出小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凭当事人有效证件详细履行登记、放行手续,对行迹可疑者要严格盘查、扣留或连人带物交保卫处处理。
3、维护本门岗及周围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严禁车辆违规停放,确保道路畅通;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行闯岗、交通肇事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处理。
4、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五月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脱岗或请人代岗,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换岗。
三、严格执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结合本门岗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除学校校车、公务车和已经办理通行许可手续的外来车辆以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允许从正大门进入。
2、严禁各类推销物品、无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散发张贴广告、收购废品、遛狗及其他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3、维护学校大门两侧以及大门至街面之间区域的正常管理秩序,严禁车辆及物资乱停乱放和任何形式的摆摊设点。
4、对携带较贵重物品出校园的人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凭当事人有效证件详细履行登记、放行手续,对行迹可疑者要严格盘查、扣留或连人带物交保卫处处理。
5、维护本门岗及周边通行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对于骑乘自行车的人员,必须示意并要求其下车推行出入;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行闯岗、交通肇事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处理。
6、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在保卫处的领导下,负责整体桂花园校区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的隐患发现排查。维护整个校区的安全秩序,检查门栋管理人员及保安值班情况,制止正在发生的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各种事件,制止违章摆摊设点,取缔违规宣传广告及横幅。参加重大活动值班值岗,配合处内各科室处理各种案情和事故。每天每班分不同楼栋对职工宿舍和学生宿舍进行防盗检查,使校园安全全天候置于保卫处监控之中。
三、巡逻检查实行24小时制,每班两人,时间安排:早班8:00—20:00,,晚班20:00—次日8:00。严格执行校内家属区、教学区域的巡逻检查。
四、巡逻检查中要查看广告和宣传品的内容,检查清理摊位,检查可疑人员、物品、车辆,检查公寓管理员、各门栋管理员及保安在岗情况,制止破坏和损坏公共财产的行为,有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脱岗或请人代岗,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换岗。
三、严格执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结合本门岗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除学校校车、公务车和已经办理通行许可手续的外来车辆以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允许从两个大门进入。
2、严禁各类推销物品、无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散发张贴广告、收购废品、遛狗及其他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3、维护学校大门两侧以及大门至街面之间区域的正常管理秩序,严禁车辆及物资乱停乱放和任何形式的摆摊设点。
4、对携带较贵重物品出校园的人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凭当事人有效证件详细履行登记、放行手续,对行迹可疑者要严格盘查、扣留或连人带物交保卫处处理。
5、维护本门岗及周边通行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对于骑乘自行车的人员,必须示意并要求其下车推行出入;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行闯岗、交通肇事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处理。
6、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八月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警容严整,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检查他(她)人证件或物品,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方法,以理服人。
三、巡逻执勤人员对综合大楼各部位进行定时与不定时,定点与不定点等形式的交叉巡逻。每天分两班:早8:00—晚20:00,晚20:00—次日8:00,每班三人。
四、对进出可疑人员盘查、登记,发现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及其它影响教学管理秩序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交保卫处处理。
五、积极接待各种求助和问询,态度热情,表述清晰,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保卫处处理。
六、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认真、详细填写当班值班记录。
八、维护本门岗及周边通行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处事果敢、公平正义,以理服人。
三、警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得体、精神抖擞、文明执勤、态度热情。
四、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串岗、擅自调岗;严禁在岗位上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将家属、小孩带至工作岗位。
五、严格履行好上、下班交接登记手续,记录完整、真实、字迹工整。交接班严禁早退、迟到,就餐时间为40分钟,就餐前交待好值班学生应注意事项。
六、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做好劳动值勤同学的表率,带领学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负责在岗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维护和保持好岗位、门卫室以及周边区域的秩序和清洁卫生。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五月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保安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等;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干部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七、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附:校内报警电话:0718—8434119 二O一三年五月
为了加强保安队员管理,维护保安队员形象,切实做好保卫工作,特制定保安队长工作制度。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保卫处和恩施市保安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履行《保安队员岗位职责》,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处事果断、公平正义,以理服人。
三、警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得体、精神抖擞、文明执勤、态度热情。
四、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串岗、擅自调岗以及在岗位上睡觉、闲聊、看书等,做与保卫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严格履行好上下班交接登记手续,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每日检查保安值班日记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做好当班保安和劳动值勤同学的表率,严禁自己不作为而要求其它保安队员和同学作为。
七、熟悉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校园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及工作指导。
八、巡视辖区、经常定时、不定时通过对讲机或跟踪检查各责任区与执勤队员、固定岗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导工作,协助处理有关情况,加强重点部位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治安执勤巡逻。
九、每日不定时进行查岗和晚上不定时查夜,并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违纪行为,督促巡逻保安人员加强巡视重点区域及宿舍;协助巡逻队员对校园内的车辆乱停乱放规范治理。
十、上班时间:早上7:00—晚上20:00,每周至少两次深夜查岗,查岗后第二天上班时间中午12:30—晚上22:00。遇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时间着情况待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湖北民族学院保安队员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注重文明形象,规范个人言行。当班期间,严禁看书阅报、听音乐、吃零食、打瞌睡以及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脱岗或请人代岗,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换岗。
三、严禁各类推销物品、无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散发张贴广告、收购废品、遛狗及其他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宿舍区域。
四、维护宿舍大门两侧以及大门至街面之间区域的正常管理秩序,严禁车辆及物资乱停乱放和任何形式的摆摊设点。
五、对携带较贵重物品进出宿舍的人员及外来需要进出宿舍的人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凭当事人有效证件详细履行登记、放行手续,对行迹可疑者要严格盘查、扣留或连人带物交保卫处处理。